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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往港澳的旅客应办理的海关手续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考试大  2008-12-20    

  针对香港、澳门地区距离大陆较近、进出比较方便等特点,国家对来往大陆和港澳地区的旅客听携带的行李物品制订了特别限量表,限量表体现了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针对旅客自用和馈赠亲友的需要,规定了免税和征税放行的范围。

  来自港澳的旅客,如仅携带限量表中免税范围内的行李物品,可由海关设立的"绿色通道"通过,但从"绿色通道"通过时,如果发现带有超出免税限量的物品,由海关按违章处理,除退运超带物品外,并根据情况处以人民币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发现带有征税物品,按走私予以处罚,所以,凡带有征税物品或者所带行李物品超出免税限量的旅客,必须走"红色通道",并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按限量表验放。

  前往港澳的旅客所带行李物品在限量表内的准予带出。对于当天往返的来往港澳旅客,只放行旅途必需的自用物品,不按限量表验放。

  从港澳回内地定居的旅客或由内地迁往港澳定居的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凭证明文件按《海关对进出国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办法》关于入境旅客或者出境旅客的规定办理。

  来往港澳旅客携带超出规定的行李物品,前往港澳的不准带出;来自港澳的由海关扣留,限一个月内退运;过期不退的,由海关变价交库。但对旅途需用的物品,旅客要求随身携带并保证复带进境或者出境,经海关许可登记的,回程时必须将原物带进或者带出。

  来往港澳的旅客不准携带禁止进出口的物品。但来自港澳的旅客进境时经海关登记的金银、珠宝、钻石饰物等准予复带出境。

  经海关放行的自用物品,不得出售牟利,违反规定的,海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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